第64章案中案(30)-《深度迷案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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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我们不是这意思……”

    “那是觉得我会背后反水?你们不相信我,也得相信李队。他要你们来找我,你们就尽管放心。再说,他来我这里借阅档案,从来就没办过什么手续,还不是什么事儿都没有。我把档案拿出来给你们看,就和你们成了一条绳上的蚂蚱,要是背后反水,那不是把我自己也坑进去了?”

    算了吧,已经越描越黑了。

    这事,回头再向李队汇报,看怎么向马支解释清楚,可不要让马支认为李队在他背后使坏,有意拆他老人家的台。

    彭杰勉强挤出一丝比哭还难看的笑脸,放弃了无谓的挣扎。

    打定主意后,二人干脆硬着头皮听天由命。

    对于已结案的陈年案件,公安机关每年都会进行梳理,也会进行重新登记归档和电脑录入,保存时限有具体要求。

    王元鹅是当年的公众人物,二人原本认为是这个原因才会让他“自杀”一案在结案归档后保存期限较长,也是出于这个认识,才会笃定的先来档案室。

    在看了详细的案卷后,才知道王元鹅案的档案材料之所以保存至今,可不仅仅因为他是当年的公众人物。

    文韬就当年王元鹅自杀的原因向警方提出了质疑,被警方以案件涉密拒绝透露,二人在看完案卷档案后,对当时的警方给出的理由深以为然。换作是他们,也不会将王元鹅自杀的原因向外透露。

    王元鹅的死涉及到人伦悲剧,在当时那种铺天盖地的舆论氛围中,一旦将他自杀的原因向外透露,只会火上添油。再说,一切涉及到毁三观、颠覆社会道德的案件,本就会作为涉密案件,禁止案情外泄。

    换位思考,如果当年调查王元鹅案的不是马支,而是他们,在不知道王元鹅因为不敢自杀才会同歹徒搏斗,也不知道王元鹅参与侵犯过王康的前提下,根据当时掌握的线索,也会毫不犹豫将他的死鉴定为“自杀”。

    从法医的现场勘察结果来看。

    死者的瞳孔放大对等,四肢没有外伤,正常。

    脸呈紫白色,应当是绳子勒得太紧造成,这和死者的体重有关,体重越大,绳子勒得越紧。体重较轻的女性自缢者,大多脸呈紫红色。王元鹅的体重显然不是体重正常的女性可与之相提并论,因此这一点也正常。

    死者的嘴角和胸前,有流出来的口水,属自缢身亡的基本特征。

    勒痕有两道,上一道绕过耳朵后面,下一道平绕脖子一圈。之所以出现两道这样的勒痕,是因为王元鹅在上吊给绳子打结时,选择了缠绕系。

    缠绕系就是上吊的人先踩在椅子上啥的,然后用绳子在自己脖子上绕两圈,接着踢翻椅子,身体垂直吊死。或者是,先把绳子系在大梁上、树枝上等,让绳套垂下来,上吊者登上去,把绳子缠在脖子上两圈,然后垂直吊死。凡是这样吊死的,就会出现两道那样的勒痕。

    上吊的绳子打结的方式,除了缠绕系,还有活套头、死套头、单系十字。

    死者的两个脚尖,垂直向下,腿上有一些瘀血。这是因为死者悬挂的时间较长,血液下坠,导致死者的下腹部、两腿的血管积血严重,皮肤进而呈现暗紫红色,甚至皮下还会出现出血小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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