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“嗯?要、要干嘛?”林三酒茫然地看着它们站在自己的身前,高大的身体几乎挡得她什么也看不见了。孟德斯鸠先抬起了一只手,点了点自己的额头,又轻柔地在林三酒的眉心间碰了一下,随即退到一边。 接下来,亚里士多德也做了同样的动作。 做完了这一切,它们似乎觉得才可以走了,沉默地转身离去。 “这个……似乎是一个道别的礼节?”林三酒摸着刚才被它们触碰过的地方,额头上仿佛还留着温凉的触感。“新人”们的皮肤远远比人类、肥皂、或海水更光滑,稍一接触,就能体会到那种形容不出来的古怪感觉。 这么十分钟的工夫里,接收的信息量太大,林三酒怔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自己的处境,忙要继续朝下挖土,刚一抬眼,一颗心立刻提到了喉咙边。 先贤们走得并不快,此时仍然清晰地呈现在她的视野里。它们行走时,维持了一条笔直的前进路线,而这一条线上的一处地方,正好被林三酒挖开了,露出了一片白色的诡异根茎。 要喊已经来不及了,因为亚里士多德的一只脚,在她刚刚张口的同时,已经踏上了白色根茎的表面。 “当心啊!”林三酒顿时低呼了一声,心里暗暗后悔自己忘了提醒对方——即使对方不是人类,但她却并不讨厌它们——她正准备冲上去救人,脚步却一下因为接下来的景象而顿住了。 被亚里士多德踩住的那一片“白萝卜”,立刻像活了似的张开了一条大缝——然而这一次,在细须子伸出来以前,它甚至已经索然无味地重重合上了口子。 这一个过程看起来仅仅只是一颤,但落在与它打了一整天交道的林三酒眼里,无异于晴天霹雳。 望着逐渐远去的两位先贤,林三酒“咕咚”一声,坐倒在地上。在她身边的“白萝卜”,已经简直对她提不起半点兴趣了,这回连颤也没颤一下,跟一块死物似的。 林三酒手指颤抖着,从裤兜里往外掏刚才女娲的那一封信;或许是受到的冲击太大,她连掏了好几次,才终于将它拿出来,展平了。 现在再重新读一遍,她才明白了七七八八。 虽然女娲没有明说,但很显然“白萝卜”正如她猜测的那样,是一种会将生物拖进去的东西——人、鸟、虫,它统统都不放过。然而从刚才的情形来看,似乎只有女娲一手创造出来的“新人”,不知出于什么原因,能够与这种“白萝卜”和平共处。 女娲所说的“时候到了”、“他们终于可以自由地行走”,大概指的就是这件事无疑——管你是多厉害的进化人也好,只要在地上走一走就会遭遇不测,等于说整个伊甸园世界都成了“新人”与“白萝卜”们的天下,当然不用再遮遮掩掩,可以自由自在地生活了! 女娲自己身为人类,生活在这里也很危险,所以才打算离开这个世界,前往那个她曾经对林三酒提过的地方。 那么,为什么她也享受到了与先贤们一样的待遇? 在信中,女娲说这一切都是要感谢她——她到底在自己身上动了什么手脚? 林三酒越想越不寒而栗,脖子上的汗毛都站了起来。 ……更何况,这么大的世界,为什么孟德斯鸠偏偏知道她在哪儿呢?以前看动物世界的时候,她曾经见过有一些动物可以通过体内的系统定位到同伴……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