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4章 亡羊补牢-《春秋我为王内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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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赵无恤很满意,纪律,是战斗力的保证!

    当军法由赵无恤亲自颁布时,众军吏和士卒都竖起了耳朵。

    “其一:闻鼓不进,闻金不止,旗举不起,旗按不伏,此谓悖军,犯者斩之!”

    身上全是鞭痕的田贲也被强令前来打谷场听训,他听得满头大汗,总觉得自己每天都会犯下其中一大半禁令。

    比如其四:多出怨言,怒其主将,不听约束,更教难制,此谓构军,犯者斩之。

    其五:扬声笑语,蔑视禁约,驰突军门,此谓轻军,犯者斩之。

    尤其是这一条:其九,所到之地,凌虐其民,如有**.妇女,此谓奸军,犯者斩之!

    这一连串的斩字让田贲头皮发麻,暗道君子宽容念旧情,要是用这军法来办他的罪,十颗脑袋都不够砍!自己以后要吸取教训了,得一直活到战阵上,以大功报答君子。

    当听到其七:“谣言诡语,捏造鬼神,假托梦寐,大肆邪说,蛊惑军士,此谓淫军,犯者斩之”时,前来旁听的成巫肩膀不安地动了动,无恤要他在民间和军中以鬼神强化君子的无上权威,但除此之外,丝毫不许染指!

    跟田贲一样,沦为更卒,被处于耐刑处罚,站在最后一排的井也默默听着。

    当听闻“其十二:或闻所谋,及闻号令,漏泄於外,使敌人知之,此谓背军,犯者斩之”时,面色苍白,比起田贲那好得更快的皮肉鞭伤,他挨的大杖可要难熬得多。

    当听到其十六:主掌钱粮者,给赏之时阿私所亲,使士卒结怨,此谓弊军,犯者斩之时,计侨也摸了摸自己的脑袋。

    虞喜则默默记下了和自己最相关的第十七条:观寇不审,探贼不详,到不言到,多则言少,少则言多,此谓误军,犯者斩之。

    《成之法》,是专门针对士卒的军法,一共十七禁五十四杀,士卒们再也不敢随意处之,而是带着畏惧之心,彻底服从于君子的威仪和禁令。

    本着“权不集于一人之手”的思路,赵无恤取消了乡司马同时也执掌军法的权力,转而设立了两个新职位:乡右士师,乡左士师。

    二士师以右为尊,右士师掌军法,由王孙期担任。负责民间盗寇诉讼一事的左士师暂时空缺,因为赵无恤尴尬地发现,自己手下还真没什么法律人才。心想着,要不要把泮宫的邓飛忽悠过来做,不过这一小小乡吏的职位,比起庶子大夫籍秦的幕僚更加不如,他或许不会乐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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